政策法规阅读约 4 分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7-12-30146 次阅读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中医药系统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2017年11月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93件)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信息来源 本文转载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2/30 · 查看原文 ↗ 本站转载仅用于行业政策信息传播,如涉版权请联系删除。 0如果对您有帮助,请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