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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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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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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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指导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开展中医药监督工作,保障《中医药法》和相关配套文件贯彻落实,规范中医药服务有序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联 系 人: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任媛 张峘宇

联系电话:010-59957756 010-59957678

传 真:010-59957676

电子邮箱:renyuan@satcm.gov.cn

附件: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docx (159.64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 信息来源

本文转载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7/24 ·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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