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法规 —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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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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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医药人教函〔2021〕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培养造就一批青年拔尖人才,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现将《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并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等推荐部门(以下简称“推荐部门”)本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原则,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二、各推荐部门组织申报人员对照青年岐黄学者遴选条件自愿进行申报,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具体申报推荐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人员填写《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推荐部门。

(二)推荐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中医药临床能力或科研能力相关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本省区不超过10名、其他推荐部门确定不超过7名推荐人选名单并进行排序,在本地区(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中医药临床能力或科研能力情况等。

三、各推荐部门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推荐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程序、审核结果及公示情况等)、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推荐表》纸质版一式3份,报我局人事教育司,电子版扫描件同时发指定邮箱。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局人事教育司联系。

联系人:雷黄伟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36 59957647

电子邮箱:scjjc@natc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人事教育司(邮编:100027)

附件:1.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doc

    2.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推荐表.doc

    3.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 信息来源

本文转载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26 ·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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