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银保监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
一、背景情况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疫情防控形式中的优势作用,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的长远发展,指导地方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国卫财务函〔20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含远程医疗)是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降低患者就医成本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
国卫办医函〔20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当前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患者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基础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中医治疗内容,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
为做好新冠肺炎诊疗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我们组织中西医专家总结重型、危重型患者救治的经验,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制订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内容包括临床预警指标、治疗措施和转出重症病房的标准等。其中包括治疗原则、氧疗与呼吸支持方案、循环监测与支持等,以及中医治疗方案。内容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供各地在医疗救治工作中参考。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9〕5号)要求,现将1298项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附件1、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
国卫办医函〔20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在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
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以下简称“第六版”),现进行解读如下。 一、传播途径 传播途径将“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接触”前增加“密切”二字。增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调度,主动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全力以赴抗击疫情。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医)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控工作中承担着相当重要的任务。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
国卫医函〔202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调度,主动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全力以赴抗击疫情。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医)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控工作中承担着相当重要的任务。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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